1、申請須知
提出申請前,請詳閱「屏菸1936文化基地拍攝管理須知」請於相關檔案下載
※本須知依本園區空間屬性,分為室內館舍及戶外空間,室內館舍空間不開放拍攝。
※拍攝前無須申請之類別:
(1) 一般個人保存、學術參訪交流,公益或非商業性用途 及無公開販售營利之拍攝。
(2) 5人(含)以內攝影團隊之拍攝。
2、申請期限
申請單位至遲於拍攝日期 30 日前(工作天)提出申請。
3 、申請流程
請於申請期限前完成申請作業。申請單位須備妥下列資料,採紙本送件方式。
(1)申請表 請於相關檔案下載
(2)個人申請者或團體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
(3)申請單位設立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
(4)活動計畫書
4、審核
本園區於收件審核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案件結果。
申請文件不符或欠缺者,應於通知之指定期限內繳交,逾期視同放棄申請。
5、繳款手續
申請單位經審核通過者,應於獲申請核准結果通知日起算7日內(工作天)一次繳清全額費用。
※除有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事由外,費用繳納後概不退還。
※完成繳款作業後,始得辦理場地租用後續事宜。逾期繳款視為放棄資格,並由候補申請者遞補之。
聯絡窗口
有關拍攝申請相關事宜,請於服務時間來電洽詢。
園區服務專線:(08)721-0234#101
電話服務時間:
週一 休園
週二 ~ 週四 09:00~18:00
週五 ~ 週日 09:00~21:00
營運辦公室專線:(08)721-0234#800 郭先生
電話服務時間:
週一 ~ 週五 09:30~12:0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