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王船文化館參觀須知
一、財團法人屏東縣文化基金會為加強屏東縣王船文化館(以下簡稱本館)室內外管理,特訂定本須知。
二、本館開放時間依官方網站公告為準,如因換展、辦理活動、天災、施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館得停止開放部分或全部區域。
三、本館戶外空間供免費參觀,館內則依相關規定收費。
四、為維護參觀品質及安全, 進入本館參觀請配合遵守下列事項:
- 入館參觀請保持安靜,禁止喧嘩、跑跳、追逐。
- 本館全面禁止吸菸,違者依《菸害防制法》處置,通報主管機關裁罰。
- 為維護展品安全,請勿在館內穿著輪鞋或使用滑板、腳踏車。參觀時請與展品保持安全距離;使用輪椅及嬰兒推車,請留意車體與展品間的距離。
- 請勿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本館,除本館規劃之餐飲空間外,館內請勿飲食(包含嚼食口香糖、檳榔等);公共空間可飲水(展場除外)。
- 請勿攜帶尖銳器械、氣球、安全帽、危險物品等入館,水壺、短傘、小型玩具請收納於隨身包後再入場(若隨身包無法收入,應寄存),長傘(輔具除外)請置於傘架。
- 請勿攜帶自拍棒、攝影腳架入館,且不得使用閃光燈。如有特殊攝影需求,請依本館拍攝須知提出申請,待本館同意後方可實施。
- 未經許可,請勿於本館進行募捐、乞討、散發或張貼宣傳品、舉宣傳牌、問卷調查、街訪、出租銷售物品等行為。
- 館內之圍欄或地下標誌參觀線請勿跨越。
- 請勿攜帶動、植物(導盲犬除外)入館參觀。
- 請將大型物件或行李箱等寄存於服務台。
- 請保持服裝整潔。
五、本館提供團體預約導覽服務,相關規定請參照「屏東縣王船文化館導覽制度」。
六、參觀應遵循本須知,有礙本館安全或參觀秩序之行為者,本館得予以勸導、制止、拒絶入館或勒令離場。
七、本館相關事宜,請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洽詢(08) 833-1680。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律辦理之,並得隨時修正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