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歷程
屏東演藝廳的興建,起於民國97年獲得中央政府核定通過預算補助,屏東縣政府隨即展開演藝廳籌備興建的各項工作。
建築設施本演藝廳坐落在屏東市區東南側農委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舊址,基地面積約1.88公頃,建物面積約0.59公頃。樓層數為地下一層與地上三層,建物高度有19.2公尺。建物空間包括作為音樂廳、實驗劇場、戶外廣場、排練室等。 以其功能用途之設定而言,可分為專門用途的音樂廳與多目的用途之實驗劇場。 音樂廳
音樂廳擁有一臺全臺唯一有Flute Formosa音管之管風琴,空間採鞋盒式形式,適合古典樂類音樂表演,可容納1040人。
實驗劇場
臨屏東農會的實驗劇場,係採黑盒子形式,可供實驗性戲劇和舞蹈表演等使用,容納120-180人。
戶外廣場
戶外廣場是一處多元藝文活動的綜合使用空間,搭配傳統台灣三合院的概念,如同過往的「埕」,形成了開放通透的空間,約可容納1200人。
耕藝南國
未來,屏東演藝廳能秉持著「耕藝南國」的精神,致力不怠耕耘於國境之南,致力推動音樂、戲劇、舞蹈的發展,屏東演藝廳在未來更在此一基礎上扮演國境之南音樂展演及教育傳習搖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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